引發人性中的貪婪
作者:美麗人生
有個老魔鬼看到人間的生活過得太幸福了,
他說:「我們要去擾亂一下,要不然魔鬼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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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分的約定
作者:劉軒
我在臺灣還沒有讀完小學就跟著父親舉家搬遷到了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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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分與事實行為之區分實益
一、行政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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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 604號
解釋字號:釋字第 604 號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94年10月21日
解釋爭點:交通處罰條例對持續違規停車予多次處罰之規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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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修正簡要說明
2011/12/2
立法院於100年11月8日三讀通過行政院函請審議之「行政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同年月23日經 總統公布。本次修法是針對民眾一行為(例如酒駕)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義務,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法院為緩刑等裁判時,罰金、罰鍰如何科處,及何種條件下得予以扣抵,以消除民眾遭受雙重處罰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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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實務上之運用
(http://bulletin.coa.gov.tw/view.php?catid=4178)
農委會法規會 徐明章
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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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前置原則 與 訴願先行程序 之區分實益》
一、訴願先行程序
訴願之先行程序,是在立法政策上,針對行政所為中較具專業性、科技性或大量集體作成之處分不服,要求人民在向原處分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之前,先向原行政處分機關尋求補救與改進之行政救濟制度。若不服原處分機關之決定,方得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訴願先行程序與行政訴訟中撤銷之訴與課予義務之訴所採「訴願前置原則」內涵有所不同,而後者是指行政訴訟之提起前,須經依法提起訴願,於不服受理訴願機關之決定時,始得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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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 699號
解釋字號:釋字第 699 號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101年5月18日
解釋爭點:汽車駕駛人拒絕酒測者,吊銷其駕照、禁其三年內考領駕照,並吊銷所持各級車類駕照之規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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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靜如水的豁達
作者:貫明
【正 見網2009年04月21日】在現實生活中,經常看到許多心急浮躁的世俗之人,因為一點小事就暴跳如雷,或者為了別人一句不合自己口味的話就惡語相向,甚 至大打出手。有時也能看到一些心性很高的修者,每天都以平靜祥和的心態處事,榮辱不驚,心靜如水。我也曾好奇的問他們:「怎樣才能做到忍辱不辯?怎樣才能 做到心靜如水?」有一位修煉人微笑著回答我說:「要想做到心靜如水,關鍵是能捨棄名利之累,拋棄情色之擾,因此你必須學會放下自我啊。」原來如此呀,人世 間的紛爭不斷,許多人心緒不寧,心神不定,都是因為他們把自我看得太重了啊。
步入中年之後,我越來越喜歡淡然清靜。我知道淡然是一種品格,淡然是一 種快樂,淡然是一種豁達,淡然也是一種高尚的精神境界。生老病死既屬尋常,人生的沉浮變幻又何足掛齒?一個人徹底明悟了生命的本質之後,才能擁有一顆清靜 如水的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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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劉斌全 on Thursday, 9 February 2012 at 10:46 ‧
難得有這麼了解台灣人的大陸人
真令人無法相信連國民黨跟民進黨都說不清楚的事, 一個大 陸週刊的主筆竟然能說的這麼清楚又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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